12月16日,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尚水智能)创业板上市将迎来上会,保荐机构是国联民生证券。
尚水智能主营业务围绕微纳粉体处理、粉液精密计量、粉液混合分散、功能薄膜制备等核心工艺环节展开,产品可广泛用于新能源电池、新材料、化工、食品、医药、半导体等行业,目前公司主要面向新能源电池极片制造及新材料制备领域。
据短平快解读了解,2012年8月,尚水智能前身尚水有限成立,刘小宝、黄思洪、张曙波分别持股60%、20%、20%;2022年12月,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革,金旭东、江苏博众、尚水商务、比亚迪分别持股35.07%、28.09%、16.08%、7.69%。
实控人表决权过半。尚水智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金旭东,其直接持股比例为35.07%,且通过担任尚水商务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16.75%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51.15的股份表决权。

金旭东出生于1964年,毕业于中南大学,冶金专业本科学历,曾在哈尔滨东北轻合金加工厂、深圳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三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金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湖南业翔晶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基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任职,自创办尚水智能至今,历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目前任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2年8月,金旭东委托刘小宝代为持有尚水有限60%的股权,后者是其配偶曾丹丹之亲属,股权代持的主要原因为金旭东当时长期在外从事市场拓展工作,不便于办理工商登记、签字等各类事务。
2014年1月,刘小宝将相关股权转让给曾丹丹;2017年12月,曾丹丹将尚水有限41.04%、10.26%分别转让给金旭东、尚水商务,自此股权代持关系解除。
金旭东存在资金占用。2022年初,实际控制人金旭东对尚水有限存在资金占用,金额为423.53万元,本期新增12.2万万元,占用利息5.34万元,期末归还金额441.06万元。

为了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尚水有限在2022年9月对金旭东定向分红405.71万元(税前),本次定向分红的个人所得税81.14万元,公司称为了确保股改的顺利进行,不耽误后续IPO进程,经股东提议,基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并表达实控人对公司所做贡献的认可而作出定向分红。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称金旭东由于其个人资金紧缺一直未予清偿资金占用,那么资金占用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履行了哪些程序?另外,哪位股东提议定向分红?若后续发生类似资金占用事项,是否还能够通过类似方式解决?如何杜绝相关情形呢?
股权频繁转让,比亚迪入股。股改前夕,尚水有限股权转让频繁,2022年4月,株洲聚时代、湖南弘高、湖南高科、株洲五丰、李群华合计将尚水有限29.24%股权转让给江苏博众,每股转让价格13.14元,交易价格1.34亿元。
9月,吴娟将持有的尚水有限股权分别转让给比亚迪、苏州藤信、广州正轩、王海全、林晓帆、查雅瑜,每股价格13.14元;郑麒麟、张善文将尚水有限股权转让给金旭东,每股价格8.57元。
10月,公司启动增资,比亚迪、创启开盈分别以2000万元、38.4万元认购,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1,860万元、35.712万元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需要指出的是,比亚迪、江苏博众、创启开盈等投资人与公司签署了对赌协议,约定投资人享有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反稀释权、共同出售权、优先投资权、最优惠待遇、清偿补偿顺序等特殊权利,相关特殊条款未实际执行且已终止。
对赌协议曾被触发。梳理来看,尚水有限及相关承诺人与其他投资人签署的对赌协议曾遭触发,2016年12月,尚水有限未实现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触发了股份补偿条款,业绩承诺义务人闫拥军、张曙波和金旭东于2019年12月向湖南弘高、湖南高科、株洲五丰和中航基金转让了部分股权。

2017年12月,尚水有限触发了股权回购条款,株洲聚时代、吴娟和李群华代替闫拥军和张曙波,与金旭东一起按照中航基金投资本金加年化9%利率的标准回购了中航基金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