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龙辰科技)北交所上市将迎来上会,保荐机构是国泰海通证券。
龙辰科技主营业务为薄膜电容器相关BOPP薄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分为基膜、金属化膜两大类,产品厚度覆盖2.7μm-12μm等各种规格,应用于电力电网、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光伏、风力发电等领域。
据短平快解读了解,2003年11月,龙辰(黄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2011年6月完成股份制改革,2015年8月挂牌新三板,2022年9月被调入创新层,当年12月申请北交所上市被受理,2023年6月遭终止审核,2024年12月再次启动辅导备案,2025年6月完成辅导,同月再次申请北交所上市被受理,历经两轮问询后迎来本次上会。
实控人表决权近58%,中专学历。龙辰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林美云,直接持股比例为52.16%,且通过担任择明新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1.47%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54.08%股权。另外,2026年2月12日,林美云与其胞弟林卫良达成一致行动协议,后者持股比例3.48%,即林美云等合计控制公司57.56%的股份。
林美云出生于1969年,中专学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时其还是多家公司法人代表,包括温岭市华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家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立方实业有限公司、江苏双凯电子有限公司、安徽龙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林美云表决权比例过半,且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需要防范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龙辰科技表示,若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方面施加不利影响,则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权损害公司利益、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信披问题频发,治理规范性遭拷问。招股书显示,龙辰科技因重大交易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规资金占用及未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受到全国股转公司3次口头警示、湖北证监局及全国股转公司1次警示函处罚。
重大交易方面,2021年4月,龙辰科技购买电容薄膜生产线,交易总价852万欧元,占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5.23%、总资产的33.21%,该交易未及时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22年6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监管一部就该违规事项对公司、林美云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2022年6月,子公司安徽龙辰购买电容薄膜生产线,金额为852万欧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5.85%,该交易同样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25年6月,湖北证监局对公司、林美云、时任董事会秘书林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另外,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对公司、林美云、林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资金占用方面,龙辰科技2020年向实际控制人林美云借出资金170万元,2021年累计借出540万元,该行为构成资金占用,相关资金主要系临时性的短期周转需求,目前已清理完毕。2022年6月,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对公司、林美云、财务负责人张晓云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另外,2021年4月28日,龙辰科技董事会通过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提供审计服务,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而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7月,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对公司、林美云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龙辰科技上述事项引起北交所关注,要求公司说明公司治理规范性及信息披露的合规性,相关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及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