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长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裕集团)上交所主板上市将迎来上会,保荐机构是西南证券。
长裕集团主要从事锆类产品、特种尼龙产品、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氧氯化锆、碳酸锆、氧化锆、纳米复合氧化锆、特种尼龙、长碳链二元酸、长碳链二元醇及长碳链二甲酯等,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汽车、通讯、消费电子、高性能陶瓷、医疗等领域。
据短平快解读了解,2019年4月,长裕集团前身长裕有限成立,共有20名股东,大股东包括刘其永、姜益军、刘策、付中文,持股比例分别为31.9%、10%、8.16%、5.78%;2022年9月完成股份制改革,大股东仍然为上述四人,持股比例分别为38.9%、11.47%、9.36%、6.77%。
父子表决权过半。长裕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刘其永、刘策父子,截至招股书披露日,两人直接持股比例分别为38.9%、9.36%,并担任青岛鼎易、青岛舜隆、青岛宏瑞三家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4.94%的股权,即父子两人合计控制公司53.2%的股权。

公开资料显示,刘其永出生于1959年,硕士研究生学历,自长裕有限成立以来历任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策出生于1984年,硕士研究生学历,2022年9月至今任长裕集团董事兼副总经理,还是迪凯凯新材料及迪凯凯环保董事长,广垠新材料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刘其永、刘策父子表决权过半,且身兼要职,需要防范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长裕集团表示,虽然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但如果治理制度不能得到严格执行,可能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存在多项内控不规范。报告期内,长裕集团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与关联方相互提供劳务、通过邮件形式与客户约定额外条款、研发人员薪酬及研发费用核算不规范、销售佣金支付执行内控不规范、销售环节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等内部控制不规范的情形。
资金拆借方面,2022年期初,公司向淄博广通(已注销)、恒力水泥(淄博广通母公司,曾由刘其永、刘策父子控制的企业)拆入3.03亿元,截至当年9月已全部归还,产生的利息费用832.24万元,借款方豁免利息费用824.72万元。

公司向借款方拆入资金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不过该资金拆入履行了哪些程序?借款方为何豁免了相关利息?
与关联方相互提供劳务方面,报告期内,关联方恒力水泥筹划进行海外扩产投资,这一过程少量、零星公司员工参与了投资相关工作;另外,个别淄博广通退休的老员工担心社保断缴、新签劳动合同手续繁琐等原因,未将劳动关系变更至广通新材料,在淄博广通注销后,劳动关系由恒力水泥提供,导致公司存在接受恒力水泥提供劳务的情况。
长裕集团表述的“少量、零星、个别”员工具体数量是多少?与关联方这种相互提供劳务的行为,履行了哪些程序?如何减少、甚至彻底杜绝这一现象?都是公司需要进行回答的。
恒力水泥归属“存疑”?前文述及恒力水泥曾经的实际控制人曾是刘其永、刘策父子,其承诺除保留分红权和处置权外,放弃行使持有的恒力水泥的其他股东权利,并不得参与经营管理,而企查查显示,该公司在12月15日发生工商变更,刘其永、刘策父子退出,目前杜希超持股比例61.43%,是实际控制人。
这是否意味刘其永、刘策父子不再控制恒力水泥呢?
工商信息显示,2008年9月,淄博广通成为该公司唯一股东,其余股东张恒惠、王世辉、胡以良、刘其永、姜益军均退出,而杜希超2014年3月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2016年12月,淄博广通退出,姜益军、刘其永、刘策、付中文、房永民均持股20%;2019年7月,刘其永、刘策等5人退出,长裕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前身)为唯一股东;2020年11月,长裕有限退出,刘其永、刘策等5人又成为股东;2021年12月,杜希超成为第一大股东,认缴出资额1.2亿元,持股比例31.57%,随后注册资本减少。

数次工商变更背后,恒力水泥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并没有发生变更,即杜希超仍然为执行董事兼经理,如今刘其永、刘策父子退出该公司股东席位,是否就意味着彻底丧失该公司的控制权?这点需要上交所进一步进行问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