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康科技)深交所主板上市成功过会,保荐机构是财通证券,此前1月22日,公司也曾上会,但审议结果为暂缓审议。
上市委会议现场主要围绕业绩是否具备可持续性、主要供应商与公司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行问询,同时要求公司结合主要供应商股权历史沿革、合作历史、交易价格等,说明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生产车间副主任劳佰生曾代持股份。慈溪瑞益电子有限公司(瑞益电子)是惠康科技重要供应商,报告期内一直为公司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额分别为1.65亿元、3.43亿元、4.65亿元、1.74亿元,占比分别为12.82%、19.89%、21.05%、17.05%,采购内容是蒸发器、电子元器件、冷凝器、外协加工。
据披露,瑞益电子相关主体慈溪市惠胜电子有限公司(惠胜电子)成立于2017年3月,成立当年与公司存在交易,公司时任生产车间副主任劳佰生(目前为生产制造中心副总监)代张忠立持有惠胜电子股份,持股比例高达45%,2018年9月该公司注销,张忠立为瑞益电子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高达80%。

惠康科技表示,劳佰生因前期业务合作与张忠立联系频繁,关系较好,故张忠立请求劳佰生代其持有惠胜电子股份。经核查,劳佰生未对惠胜电子实缴出资,惠胜电子存续期间内,劳佰生未参与其经营管理,也未从惠胜电子取得工资薪酬或分红。
劳佰生、劳可杰曾代持股份。2022年,慈溪市杰成电子有限公司(杰成电子)是公司第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占比分别为5,478.76万元、4.25%,采购内容是电子元器件。
据短平快解读了解,2009年11月至2010年,劳佰生及其侄子劳可杰曾代持曾分别代陈均海持有慈溪市科海电子有限公司(科海电子)82%、18%的股份,科海电子是杰成电子相关主体;2021年3月至2024年12月,劳可杰曾代陈均海持有杰成电子1%-0.1%的股份。
据披露,劳佰生因经营电话机业务与陈均海存在业务往来,两人私交较好,2009年受陈均海请求代持股份;劳可杰2002年至2009年曾在公司技术部任职,后因公司搬迁导致通勤时间较长,在劳佰生介绍下入职科海电子。
惠康科技表示,该代持期间,劳佰生、劳可杰均未实际出资,两人并非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其代持行为均为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无锡弘丰成立当年即与公司合作,2024年8成以上收入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惠康科技向无锡弘丰输送设备有限公司(无锡弘丰)采购采购新建制冰机生产线、新能源小冰箱装配线所需的输送设备,金额分别为702.21万元、167.88万元、1,328.94万元、30.71万元,占当期采购机器沈北比例分别为42.27%、18.35%、34.35%、5.09%。
2013年5月,无锡弘丰成立,注册资本为101万元,李小峰、李洋分别持股80.2%、19.8%,成立当年即与公司建立合作,2020年参保人数分别为1人、1人、0人、1人、1人,这样一家企业如何进入供应商体系呢?
值得关注的是,无锡弘丰八成以上收入来源于公司,2024年收入约为1549万元,公司采购机器设备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高达81.05%,这种情况是否正常?深交所在问询中要求公司说明向无锡弘丰输送设备有限公司采购生产线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惠康科技从双方长期合作稳定性、成本优势、核心技术保护等方面进行说明,称无锡弘丰已掌握该类设备的核心技术参数、配件规格要求,所供产品能够与发行人现有生产体系实现较强适配,而企查查则显示没有任何专利,与公司所描述是否相符呢?另外,为何该公司成立当年即与公司达成交易,双方又是通过什么渠道认识的?是深交所需要进一步问询的。

关联采购达到千万元级别,对方是个体户。报告期内,惠康科技向溪市金鑫工艺品有限公司(金鑫工艺品)的采购额分别为1,219.09万元、1,003.05万元、1,041.23万元、457.93万元,采购内容是冷凝器、塑料件等;向慈溪市周巷镇华艺工艺品厂(华艺工艺品厂)的采购额分别为725.42万元、592.65万元、859.89万元、373.56万元,采购内容是五金件、钣金件等;向慈溪市赛馨塑料制品厂(赛馨塑料)采购额分别为252.03万元、317.74万元、574.29万元、287.03万元,交易内容为塑料件委外加工。

华艺工艺品厂是陈启惠姐妹的子女实际控制的个体工商户;赛馨塑料是陈启惠兄弟的子女的配偶实际控制的个体工商户;金鑫工艺品是陈启惠兄弟姐妹的配偶王建惠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陈启惠原本为公司控股股东惠康集团实际控制人,即为公司前任实际控制人,也是陈越鹏的父亲,2017年5月将持有的惠康集团43.20%的股权转让给陈越鹏,目前在惠康集团的持股比例为30%,间接持股比例10.12%。
从价格来看,公司报告期内向金鑫工艺品采购的冷凝器1-6号平均采购单价均高于非关联方,前者分别为11.25元、7.46元、4.75元、9.44元、6.19亿元、6.36元,后者分别为11.13元、7.22元、4.57元、9.19元、6.01元、6.18元。
2022年向金鑫工艺品采购的门封条1-4号平均采购单价分别为5.22元、4.33元、5.43元、3.82元,而向非关联采购单价分别为5.14元、4.25元、4.9元、3.74元。

报告期内,公司向华艺工艺品厂采购的原材料均为五金件,据公司披露,向其采购同型号的产品平均价格大部分高于非关联方,以2022年为例,采购型号1-5,平均采购单价分别为6.59元、11.62元、11.33元、9.77亿元、9.7元,而向非关联方采购单价分别为6.17元、11.06元、10.53元、9.12元、9.03元。

企查查显示,金鑫工艺品、华艺工艺品厂、赛馨塑料注册资本分别为60万元、10万元、50万元,其中赛馨塑料成立于2021年9月2日,参保人数均为0人,那么公司向金鑫工艺品、华艺工艺品厂采购同型号产品高于非关联方是否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深交所是否需要进一步问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