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嘉晨智能)北交所上市将迎来上会,保荐机构是中金公司。
嘉晨智能主营业务为电气控制系统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机驱动控制系统、整机控制系统和车联网产品及应用等,目前下游主要应用场景为工业车辆。
据短平快解读了解,2009年3月,嘉晨有限成立,2021年9月完成股份制改革,2023年12月挂牌新三板,2024年1月启动辅导备案,2025年5月完成辅导,次月申请北交所上市被受理,历经两轮问询后迎来本次上会。
实控人表决权超7成。嘉晨智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姚欣,直接持股比例为61.37%,通过担任上海众鼎(持股比例8.73%)间接控制7.17%的股份,还是上海众鼎执行事务合伙人,即持股比例为68.54%,控制70.1%的表决权。

姚欣出生于1968年,大专学历,2021年9月至今,担任嘉晨智能董事长、总经理,还是郑州良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姚欣表决权超7成,且担任要职,需要防范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嘉晨智能表示,虽然公司制定了各项制度,但仍无法完全避免实际控制人作出有损于中小股东利益的决策,因此公司存在控制权集中的风险。
独家购股权引纠纷。2015年5月,GETD相关方GEV与姚欣、嘉晨有限签订《独家购股选择权协议》,协议约定,相关技术(增程器模组评估和许可、智能数据仪表评估和许可两大项目)商业化之日起,姚欣授予GEV一项独家且不可撤销的选择权,以使GEV或其指定人士有权以36万元的价格购买姚欣持有的嘉晨有限36万元注册资本(对应当时3%股权)。
2020年5月,GEV指定GETD行使独家购股选择权,不过双方产生了纠纷,主要是注册资本从签署日的1200万元增加至1980元,以此计算3%对应的股权也增加至59.4万元注册资本。
历经近两年的时间,双方迎来了和解,2022年2月21日,嘉晨智能、姚欣,与GEV、GETD签订《和解协议》,约定GETD同意以收到嘉晨智能全额和解金额之时,撤销/终止其对独家购股选择权的行使,独家购股选择权立刻消灭,和解金额为200万美元,且GETD在签订《和解协议》后立即向嘉晨智能开具账单/发票。

为何姚欣本人不直接支付和解金?2022年2月21日,嘉晨智能支付和解金填报的《境外汇款申请书》通过公司用章申请,22日向招商银行郑州分行提交相关文件,申请购汇后付汇,金额为180万美元(扣税后),23日,公司就和解金人民币12,662,683.39(含手续费、税费)元,履行完毕内部审批并形成审批通过的《汇款申请单》,同日银行出具付款完成凭证,次月2日收到GETD发出的INVOICE(发票)。
2月22日、24日,实际控制人姚欣向公司支付相关金额,前述和解金、代扣代缴所得税和手续费(人民币1,283.39元)最终由姚欣承担。
在未履行内部审批的情况下,公司就向银行申请购汇后付汇是否合理?不是应该先审批通过,才应该有支付的动作吗?GEV行使独家购股权对象是姚欣,为何最终却由公司代支付和解金,姚欣不直接支付的理由是什么?另外,姚欣是以何种方式向公司支付相关金额,是否留存相应转账资料等等?也是北交所需要关注的。
嘉晨智能表示,付款系基于公司与GETD初始合作关系,并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而进行的,本质上并非由公司代付。
值得指出的是,姚欣曾卷入行贿案件,2015年初至2018年3月,共计5次向时任奇瑞迪凯重科安徽工业车辆公司、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总经理江明赠送80000元,此举是希望江明能在嘉晨有限催收货款方面给予便利,未谋取不正当利益,也因此其未被批捕或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