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强一股份)科创板上市将迎来上会,保荐机构是中信建投证券。
强一股份聚焦晶圆测试核心硬件探针卡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具备探针卡及其核心部件的专业设计能力,是市场地位领先的拥有自主MEMS探针制造技术并能够批量生产、销售MEMS探针卡的厂商,打破了境外厂商在MEMS探针卡领域的垄断。
梳理来看,频繁股权融资,导致股权高度分散,曾存在对赌协议;实控人周明表决权过半,曾向公司拆借资金;要融资15亿,产能消化遭问询;研发费用波动,研发人员薪酬同样波动;众强行一有5名合伙人已离职;业绩稳增,核心产品贡献占比超88%;客户集中度高,第一大客户是关联方;向实控人控制的关联方南通圆周率采购,该公司承接原公司部分业务,目前处于亏损中;韩国强一被韩国特许厅立案调查。

频繁融资,实控人表决权仍过半
据短平快解读了解,2015年8月,强一股份前身强一有限成立,股东包括王强、周明,持股比例分别为55%、45%;2022年9月,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革,共计28名股东,周明持股比例31.18%,大股东还包括新沂强一、丰年君和、哈勃科技以及王强,持股比例分别为11.29%、8.48%、7.14%、5.17%。
频繁融资,存在对赌协议。2020年至2024年,强一股份完成多轮融资,丰年资本、泰达科技参与轮融资;冯源资本、元禾璞华、鹏晨投资参与股权融资,还与哈勃投资参与B轮融资;瑞植资产参与C轮融资,凯腾创投、海南经济特区松川科技投资合伙企业参与C+轮融资;中信建投资本、信城发展基金、君桐资本、海达投资等参与D轮融资;复星创富、海风投资、峰毅远达等参与D+轮融资;朗玛峰创投参与E轮融资。

频繁股权融资导致公司股份高度分散,截至招股书签署日,股东共计44名,值得一提的是,多数投资机构与公司签署特殊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回购安排、优先清算权、知情权、关联转让权、反稀释权、优先认购权、股权转让限制、优先通知与优先并购权、核查权等,相关权利在《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七)》签署之日起终止,不再具有效力,且视为自始无效,不过若公司未能成功上市,相关特殊权利条款将自动恢复效力并视为自始有效。
实控人表决权过半。周明是强一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直接持股比例为27.93%;作为新沂强一、知强合一和众强行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13.83%的股份;其还与股东徐剑、刘明星、王强(持股比例分别为1.58%、2.08%、4.63%)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即周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50.05%的股份。
周明出生于1973年,本科学历,毕业于华东交通大学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2015年8月至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2021年8月至今,任南通圆周率董事长。

周明表决权过半,且担任董事长职务,需要防范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强一股份表示,如果周明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地位和对公司的影响力,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实施不当控制,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实控人曾拆借资金。据披露,周明在报告期外曾向强一股份拆借资金,涉及本金在2020年全部偿清,但截至报告期初尚未归还的利息金额为15.31万元,在2022年前才归还相关利息。
那么周明向公司拆借资金的本金究竟是多少?又履行了哪些程序?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资金流向了哪里?如何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呢?都是公司需要认真回答的,也是上交所该关注的。
立信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意见显示: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募资15亿,产能消化引关注
据短平快解读了解,本次IPO,强一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3,238.99万股,拟募集资金15亿元,用于南通探针卡研发及生产项目(南通项目)、苏州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分别为12亿元、3亿元。

激进扩产遭问询。强一股份南通项目建成后,预计将增加产能2DMEMS探针1,500.00万支针、2.5DMEMS探针1,500.00万支针、薄膜探针卡5,000.00张。
2022年至2025年1-6月(报告期),公司2DMEMS探针卡、垂直探针卡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0.89%、101.13%、94.5%、85.34%,去年及今年上半年出现了下滑,2024年产能为10,485,310支,即本次扩产是现有产能的1.43倍,属于激进扩产。

另外,2.5DMEMS探针卡尚未实现量产,部分技术、工艺仍在开发中,薄膜探针卡尚处于产品拓展阶段,不具备独立产线,而从收入来看,报告期薄膜探针卡收入波动较大,分别为1,183.30万元、313.53万元、3,173.20万元、858.61万元,项目建成后的产能消化问题也要引起重视。
上交所在问询中要求强一股份结合发行人已有产线产能、募投新建产线产能、募投产品的整体市场需求,同行业公司产能扩张、产能利用率情况,量化分析公司募投项目是否存在产能消化风险。
需要关注的是,公司现有租赁房产均未完成租赁备案,上交所就此对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实施的稳定性,公司则表示,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且公司与房产出租方合作关系良好,预计未来不会出现续租问题。
研发费用波动,研发人员薪酬同样波动。报告期内,强一股份研发费用分别为0.46亿元、0.93亿元、0.79亿元、0.67亿元,前三年波动较大,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8.12%、26.23%、12.25%、17.91%。
进一步来看,职工薪酬、折旧和摊销费、以及物料消耗费是研发费用支出大头,2024年金额分别为0.29亿元、0.23亿元、0.2亿元,占比分别为34.54%、27.58%、23.83%。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分别为95人、116人、129人、159人,占比分别为16.1%、18.89%、19%、19.85%,比例有所上升,主要以本科及以上学历为主,而结合职工薪酬来看,研发人员的平均薪酬变动较大,近三年分别为15.9万元、27.26万元、22.31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持股平台众强行一40名合伙人中,有多位合伙人已经离职,包括郭媛媛、金鑫、姚永彪、王丽敏、殷贝贝,在该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6.12%、6.12%、5.31%、2.04%、0.41%,从前三人持股比例来看,在公司中属于比较重要人员。

截至9月末,强一股份在取得了授权专利182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72项、境外发明专利6项,发明专利占比约43%,研发成果还是值得肯定的。
存在关联销售、关联采购
业绩稳增,核心产品贡献占比超88%。报告期内,强一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54亿元、3.54亿元、6.41亿元、3.74亿元,近三年复合增长率为58.85%;净利润分别为0.16亿元、0.19亿元、2.33亿元、1.38亿元,这意味着公司开启了赚钱之路。
分析来看,收入主要由销售探针卡贡献,分别为2.17亿元、3.1亿元、6.07亿元、3.59亿元,占比全部在96%以上,进一步来看,主要靠销售2D/2.5DMEMS探针卡贡献收入,分别为1.24亿元、2.32亿元、4.78亿元、3.17亿元,占比从初期57.12%飙升至末期88.37%。

客户集中度高,第一大客户是关联方。报告期内,强一股份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逐步提高,分别为1.58亿元、2.69亿元、5.21亿元、3.1亿元,占比从62.28%上升至82.84%,期末对B公司、日月光、盛合晶微的销售额分别为0.96亿元、0.85亿元、0.84亿元,占比分别为25.53%、22.6%、22.38%。

据短平快解读了解,报告期内,B公司都是发行人第一大客户,也是重大关联方,主要采购探针卡相关产品及服务,双方在2019年起建立业务联系,2021年5月签署《采购协议》,公司称基于B公司的市场地位、合作情况,预计未来此项关联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向实控人控制的关联方采购。实际上,强一股份供应商集中度同样不低,报告期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额分别为0.67亿元、0.52亿元、0.98亿元、0.86亿元,占比从49.14%上升至64.27%。
其中由实际控制人周明控制的南通圆周率一直在前五大供应商之列,采购额分别为0.28亿元、0.17亿元、0.12亿元、643.23万元,占比从20.33%下降至4.79%,显然公司在逐渐减少该关联采购。
2021年4月,南通圆周率成立,强一股份在2022年、2023年将功能板、芯片测试板业务转至南通圆周率,包括相关的设备、原材料并结算了相关项目的设计费,不过该公司业绩仍处于亏损中,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031.22万元、-7,658.38万元、-3479.2万元、-1935.19万元,处于持续亏损阶段。

显而易见,若强一股份没有向南通圆周率剥离功能板、芯片测试板业务,盈利之日将大大延迟,据公司将南通圆周率纳入合并报表模拟测算,2022年、2023年净利润将分别为亏损3,214.15万元、5,677.24万元,2024年及上半年分别为19,888.11万元、11,796.93万元。
剥离相关业务的目的昭然若揭。
韩国强一被立案调查。强一股份目前拥有3家子公司,即上海强一、合肥强一以及南通强一,而在2024年8月,另一子公司韩国强一被注销,公司称因战略规划调整所致。
事实上,韩国强一在去年2月被韩国特许厅特别司法警察以“违反防止不正当竞争及保护商业秘密法”为由,对办公室内的资料、服务器、电脑等进行了搜查扣押。
据了解,韩国强一前员工金某某和赵某某曾在SoulbrainSLD株式会社工作,离职后加入韩国强一,两家公司从事业务直接相关,两人涉嫌在SoulbrainSLD株式会社工作期间泄露Soulbrain商业秘密,被韩国特许厅立案调查,涉嫌违反《防止不正当竞争及保护商业秘密法》。

强一股份援引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含韩国强一)、韩国强一原董事周明不会被认定为违反《防止不正当竞争及保护商业秘密法》,不会导致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韩国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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